近日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,近年来,随着云南省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,云南省司法鉴定意见长期保持了较高的采信力,树立了云南省司法鉴定机构的质量和公正品牌。
近年来,云南省围绕建立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这一主题,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、安全、卫生、财政等部门的通力合作。同时,通过强化队伍建设、质量建设、规范建设,司法鉴定业务日益拓展,司法鉴定质量大幅提升。司法鉴定意见除大量被诉讼、仲裁采信外,还大量应用于调解、行政处罚、行政仲裁、公证和其他民事活动中,促进了各级部门依法执政、科学执政、民主执政和司法公正,全省司法鉴定工作服务经济建设、服务法治社会建设、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越来越明显。到去年年底,经省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鉴定机构达134家,执业鉴定人达2069人,执业范围涉及法医、物证、司法会计、建筑工程、计算机等44个类别,机构覆盖了全省各个州市,满足了诉讼、行政处罚、行政仲裁、仲裁、人民调解以及当事人的需要。仅去年一年,全省司法鉴定量就达53000余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