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林今天整理的这个故事,有些复杂,有些沉重。
这是一个正在遭受生活折磨的男人,年前他曾经在网上跟小林聊过,大体讲了一下他的故事。但是由于整件事情实在太复杂,又已经涉及法律,不像以往的故事那样,只是单纯的感情变故,所以小林也一直没有把它放到栏
目里面。直到今天早上看到了他在栏 目里面的这篇留言,比较详细的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,于是决定把他的遭遇整理出来,好让更多的朋友了解他的事情,希望能对他有帮助。
为了让大家能对事情的背景有个大致了解,小林根据聊天记录把他的婚姻经历大体理出了这样一条线索:他跟妻子94年登记,95年五一结婚,97年8月儿子出生,02年5月装修完房子与女方感情不合决定离婚,他提出要孩子的抚养权但女方不同意,他就提出做亲子鉴定以证明孩子是自己的。鉴定结果出来了,他不是孩子的生父。事情败露后女方跟情人占了房子,带着孩子三个人一起生活,而他却无家可回每天睡办公室。到法院起诉,案子又一拖再拖没有回音……
下面是他留言的原文,基本维持原貌,字词和段落做了一些细节的修改。小林觉得自己能做的好像也就是整理好这个故事了,真不知道还能做点什么去帮助这个不幸的人。
——小林
世上还有真情吗?世上还有好人吗?
我的真心并未换得的真情。
想当初我自认为有过很好的婚前初恋、初婚的温馨和婚后浪漫的短暂时光。特别是我患***精原细胞瘤,于93年手术,后转肿瘤科接受放疗,并在这期间冻存精液,我认为我们能在一起是我对她的千般好换来的,否则94年她怎么会冒险与我登记呢?95年我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,五一节我们举行了婚礼。考虑到在当时她能嫁给我, 我和我的家人在婚后的日子里对她是百般的呵护、宠爱和迁就,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为她的行为所感动,认为很高尚,(但是现在知道情况的人都为对她的行为所不齿),以致我的同学、朋友都说以后能做对不起我的事,不能做对不起她的事。可谁又能想到这竟是一场可耻的骗局,一个弥天大谎!
我一直认为她怀孕、生子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,有一个我自认为和睦的家、一个可爱的孩子、一份稳定的工作,我感到非常的满足和幸福。96年春天还特意到天真照相馆照了婚纱照,一种非常幸福的感觉,一副非常知足的样子。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孩子竟不是自己的骨肉!这个痛苦的打击是常人难以接受和承受的!长肿瘤已是不幸,又要面对妻子的不忠和欺骗,孩子不是自己骨肉的事实,还要承受以后可能没有自己的后代的痛苦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,我也曾想过一了百了,可我不能再给父母和家人增加痛苦了,只好打掉牙往肚里咽,默默地承受这极大的精神痛苦!
自打她98年流产后说留下腿疼的后遗症,(第一次怀孕不是我的,第二次按现在的情况合理推断肯定也不是我的),经常借此挑起矛盾和冲突,吵架,屡屡提出离婚,多次起草离婚协议书,但为了孩子、为了维护、维持这个我认为来之不易的家,我百般忍让、迁就,坚决不同意离婚,(提交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意中留存下来的一份),这期间幸有位好阿姨多次出面调解,她才不再坚持离婚。2000年我调入岛城有名的一家单位工作,孩子也回青,应说我们应该享受父子、母子家庭团圆的幸福生活,相反我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却更加激烈了。01年元旦后又为琐事发生争吵,她再次提出离婚,并带孩子离家出走,我为了不影响孩子上幼儿园,请朋友多次调解才没有离婚。腊月28日我带着年货坐了一整天的车到女方家,结果进门没有半小时就被赶出家门,在夜晚7点多钟的时候,饭和水未沾一口,在冰天雪地中深一脚浅一脚地步行10里地,在乡镇找到一家旅馆住下。天亮赶回青岛。
这些行为足以说明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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